根据教育部《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(教学函〔2020〕8号)精神,国家政策性加分情况如下:

参加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“三支一扶计划”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”“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”等项目服务期满、考核合格的考生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

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,达到报考条件后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纳入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计划招录的,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,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,可申请免试(初试)攻读硕士研究生(但我校未开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,上述政策仅限于退役士兵作为普通考生参加全国统考的情况)。

参加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”项目服务期满、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,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,初试总分加15分。

加分项目不累计,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。

我校现已开通“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登记系统”(网址为: http://219.229.132.120:8080),请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于3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通过系统提交:

⑴个人申请书(请写明自己所报考学院、专业、申请原因及联系电话)

⑵身份证复印件;

⑶准考证复印件;

⑷加分相关证书的复印件;

⑸其他考生个人认为需提交的材料;

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加分名单审核考生资格,办理加分事宜,并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在我校研究院官网公布。因涉及确定复试排名,逾期未申请者,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权利。

福州大学研究生院

2021年3月13日

原标题:关于提交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政策性加分材料的通知

文章来源:http://yjsy.fzu.edu.cn/html/zsgz/ssyjszs/jqtg/2021/03/13/f999f3b4-efa7-4207-91d3-2e1801c9c382.html

作者 myadm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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