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市场监管局、市国资委、市中小企业局,新区管委会、高新区管委会、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:
根据《延安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》(延人社发〔2016〕206号)文件要求,决定开展2020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:在市本级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;在中、省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但工作场所在新区、高新区和南泥湾开发区行政区域的工程建设类施工企业。
二、申报方式:企业自愿申报。
三、申报时间: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7月30日。
四、申报地点:延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(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C座三楼302室)。
五、申报材料:
1、《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表》;
2、《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申请表》;
3、企业《营业执照》原件及复印件;
4、企业与职工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;
5、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;
6、企业职工花名册;
7、近三个月职工工资发放表。
企业诚信等级评级评价共分为A、B、C三个等级:对于评为A级的企业,适当减少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频次,如其工作需要,可直接出具各类确认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书面文件;对于取得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和B级且近两年未发生过拖欠工资的施工总承包企业,免收其部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。
联系人:王刚 联系电话:0911-7092382
附件:附件1.2.docx
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1年6月22日